
6月21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孟祥新主持会议并讲话。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并就草案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条例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再作修改后,可以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孟祥新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确保形成条例修改的基本共识。条例草案是在综合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全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法律和实务专家集中修改论证后完成的,同时也经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审查指导,条例草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设计比较成熟。要精雕细琢,确保把条例打磨的更加充实完备。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以审议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研究条例草案,细心查找法规条文细节上、文字上的疏漏,及时反馈,确保法规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孟祥新要求,法工委要认真研究和梳理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立法质量。(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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