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同志于2014年3月4日提出的。即“……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交通运输部提出,到2020年,全国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四好农村路”总目标。
近年来,农村道路兴修如火如荼,一条条水泥路(柏油路)如雨后春笋,延绵不断通向一个又一个村庄,乡村面貌日新月异。但是,广大群众在兴高采烈、交口称赞的同时,也一致反映,新修的乡村道路配套和后续服务往往滞后,影响了惠民效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套不到位。其一是新修的水泥路(柏油路)往往没有及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桶和垃圾池。如果是土公路状态,垃圾桶和垃圾池少一点矛盾不太突出,因为土公路对垃圾有一定的“消化”能力,如果在水泥路(柏油路)上乱倒垃圾,不仅影响交通,而且会显得特别“扎眼”;其二是个别路段因为施工时路边住户全家无人,致使本来应该铺设的过路涵管没有铺设,造成这些农村居民回来后生活污水无处排放,一方面形成污水横流,另一方面雨天雨水直接冲刷毁坏路基,群众对此很有意见。
二、服务不到位。有些路段即使配备了相应的垃圾桶和垃圾池,却又出现保洁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其原因一是原有保洁员的服务范围相对固定,新路不是他们的服务范围,或者是保洁员之间服务范围存在争议没有及时解决;二是农村公路保洁员和公路管理员之间职责存在重叠和不清晰现象,新路的修建使这种矛盾更加突出。以上两个原因致使新增路段垃圾桶和垃圾池中的垃圾有时候迟迟不能转运,如果是夏天就会臭气熏天。
三、资金不到位。在配备垃圾桶和垃圾池后,为了缓解矛盾,其一是有的村(居)只得自作主张划定新增路段保洁员、管理员服务范围,却因为增加工作量而没有增加报酬变得难以执行;其二是保洁员和管理员本来就工资不高,有关部门对新增路段的管护服务报酬是否增加态度暧昧,管护人员有苦难言,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辞职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建议:
为确保“四好”不缺位,农村道路在兴修之前,交通、环保、财政等相关单位应预先协调,拿出“建好、管好、护好”方案,明晰各方职责,同步推进落实,避免单打独斗;施工单位要及时与水利、建设、农电、电信等部门以及当地村组干部对接,摸清村情、民意、地貌,线路、水流走向,避免盲目施工、事后毁路返工,确保“建好、管好、护好”同步到位。达到“运营好”的目标。(张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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