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描述生态环境,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语气制定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任务。”安徽省人大代表、六安市金安区环保局副局长鲍丙华说道。
作为一名环保工作人员,当聆听到李国英省长在报告中指出“让全省人民享有更多青山碧水的美丽、蓝天白云的幸福”时,鲍丙华代表激动不已,“这是为2019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定下奋斗目标。”
在调研过程中,鲍丙华代表发现,在我国大部分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而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越来越高,与相对滞后的环保工作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
其次,探索建立乡镇环保机构,源于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的环保法新增第二款,明确了县乡两级农村行政管理机构对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的职责,并进一步明确要求两级政府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如何适应新的生态环境发展需求?鲍丙华代表建议,尽快设立乡镇一级的环保机构。“目前,安徽省环保机构的设置只到县区级,而涉及到乡镇广大农村的污染源监管缺位,乡镇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监管知识和能力,导致‘最后一公里’监管缺失。”
“设立乡镇环保机构。”鲍丙华代表认为,由省级层面进行统筹部署,在各乡镇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所,加挂环境监察所,作为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派驻乡镇的事业机构,归属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直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办法》和基层环保工作实际,建议明确乡镇环保所的主要职责。”鲍丙华代表说道,如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县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等。
鲍丙华代表还建议,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和地方实际,理清乡镇环保工作机构和当地镇政府的环保职责划分,制定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鲍丙华代表说道,“探索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已是大形势使然。促使环境保护工作重心下移、向农村延伸,加快安徽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步伐,助推生态安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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